集团首页|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澳门尼威斯人官网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2023-09-27 11:25:23 来源: 澳门尼威斯人官网    作者:

全体2020、2021、2022级员工: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评选总名额为70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员工。

三、评选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

3.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4.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深贫县专项(乡村振兴计划)培养员工,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时间安排:

10月10日下午16:00前:员工本人申请,以班为单位将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证明材料交至学院4104(过时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审批表、统计表需班主任审核签字),电子版发3553278660@qq.com

10月11-12日:学院依据员工所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  

10月13-20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员工通过四川省员工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填报。

注:请所有申请人加入“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群784133525:。

五、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3教3207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7123439

澳门尼威斯人官网

2023年9月27日